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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成按照政协章程办事的习惯
 

  胡照洲

  1、从确立按照政协章程办事的理念做起。理念是习惯的灵魂。

  全国政协委员和各级地方政协委员队伍浩浩荡荡,数十万人之众。其行动准则是什么?乃政协章程也!我们要走出把加强党的领导同按照政协章程办事对立起来分离开来的误区,确立按照政协章程办事就是坚持党的领导的理念。因为我们的政协章程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伟大旗帜的章程;是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为实现党和国家宏伟目标而奋斗的章程;是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把构建和谐社会作为政协组织的神圣使命的章程;是巩固发展党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事业,坚持走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的章程;也是不断推进人民政协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章程。而且政协章程还需要在党的领导下,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所以,按照政协章程办事就是在政协工作实践中坚持党的领导的具体化。这个理念很重要。

  2、从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做起。领导是习惯的典范。

  实践证明,政协全国委员会是按照政协章程办事的典范。例如2004年3月12日政协全国委员会十届二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以后,贾庆林同志于3月19日主持召开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13次主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进一步学习贯彻国家宪法和政协章程工作。又如2000年3月3日全国政协副主席周铁农同志受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会委托,在政协全国委员会九届三次会议开幕会上,作关于政协全国委员会九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应的决议。恢复了中断十年之久的传统做法并有所提高有所创新,形成了新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各级地方委员会做出了榜样。全国政协和地方政协提案工作形成了新的气势,开创了新的局面。

  3、从一件一件具体事情做起。实践是习惯的开始。

  实践证明,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按照政协章程办事,履行了政协职能,发挥了积极作用,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丰硕成果。例如政协全国委员会制定的全体会议规则、常务委员会议工作规则、主席会议工作规则、专门委员会工作通则,以及提案工作条例等等。许多地方委员会还制定了许多专门规则、条例、办法、意见,等等。这些规则条例办法意见,都是政协章程的具体化,都是从一件一件事情做起的。体现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之精神。习惯都是从第一次开始的。积以时日,蔚然成风,习惯成自然。按照政协章程办事的习惯就是这样形成的。在这里学习政协章程,研究政协章程,熟悉政协章程,经常运用反复运用政协章程是至关重要的。养成按照政协章程办事的习惯应当成为全体政协委员的基本素质,应当成为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机关干部的基本素质。细心研究政协章程,可以明确回答人们经常提出反复提出的一些已经十分明确的问题;可以指导我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通过实践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可以促进提高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水平和能力,以及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机关干部办文办会办事的水平和能力;可以促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这是一种规律。每当各级地方党委集中换届之际,包括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并全体委员,以及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机关干部队伍,都有一个新老交替问题。因此,学习宣传贯彻政协章程,养成按照政协章程办事的习惯,是一项经常的反复的长期的重要任务,是一个永恒而新鲜的课题。 (来自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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