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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心聚力 共克时艰——全国政协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提案情况综述
发表时间:2020-03-24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打响了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广大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人民团体积极投身疫情防控斗争,同时,通过提案建言献策,履职尽责,为战胜这场疫情,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凝聚共识、贡献力量。提案委员会已将这些提案以参阅件形式送有关部门参考,确保及时发挥作用,并对收到的提案进行梳理分析,编写了相关提案情况综述。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

一、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

当前我国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法律体系尚不健全,有待完善,监测预警和报告公布机制滞后,重大疫情预防控制主体职能、职权与职责不相匹配,严重制约重大疫情防控的及时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一)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针对这次疫情中暴露出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立法修法过程中充分体现新发展理念,明确“畜禽与野生动物、重点与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疫病防控管理界线,确保既有相互衔接、又有侧重不同的管控措施落地。

(二)构建国家生物安全保障体系。着眼实现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加强生物安全立法,统筹制定国家生物(基因)安全战略,全面谋划国家生物(基因)安全指挥及防御体系,夯实技术研发体系、人才经费保障体系和基因资源保护体系,构建由此引发的重大危机处置体系。

(三)推动各项法律法规落地见效。一是健全执法管理体制。明确《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的执法主体与责任,建立各级地方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监管权力清单与失职追责机制。二是强化执法监督。各级地方人大不定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加大对执法不力或违规执法行为的追责力度。三是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严厉打击乱捕滥食野生动物行为,实行全链条严格管控。四是健全禁捕禁食野生动物名录。五是严格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审批与检验检疫。短时间内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中长期完善立法和加强监管,降低公众接触不明来源病毒的可能性,对必须接触野生动物的行业和人群,加强疾病监控。

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当前我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薄弱,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薪酬制度还不完善。基层全科医生严重缺乏,防控诊治疾病能力不足。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普遍存在公共卫生职能弱化等问题。

(一)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改革,强化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心职能,赋予一定监督管理权限。健全医防协作机制,整合传染病专科资源和疾控机构公共卫生技术服务,推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治疗中心建设。完善公共卫生大数据信息分析平台,提高监测预警能力。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探索整合县乡医疗和公共卫生资源,构建紧密型县域卫生健康共同体,完善“健共体”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运行机制和激励约束政策。

(二)强化“三支队伍”建设。一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技能和公共卫生医师教育培训,增加公共卫生人员配置,大力引进高层次公共卫生人才,增强疾控机构“主力军”专业防控能力;二是加强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人员队伍建设,实行市(州)级以上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人员由同级疾控机构派出制,监督医疗机构落实公共卫生职责,增强医疗机构“前哨兵”监测报告能力;三是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能,加强医防结合,增强基层公共卫生“守门人”一线处置能力。

(三)完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的结构体系。一是打破临床学科间的壁垒,进行临床课程整合,紧紧围绕临床医生职业需求构建知识结构,以器官系统为基础、以疾病为核心重建知识结构,培养医学生临床思维和以多学科整合理念进行疾病诊疗的能力。二是在临床医学本科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课程体系中增加应急防控知识,确保在全科医生培养为目标的知识体系中的应急防控能力培养。同时加快推进建立专科医师培训制度,设立传染病学、急诊医学、内科学(呼吸科等)、临床检验诊断学等专科医师培训,确保领域中高水平复合型专业人才培养,以增强国家的应急防控重大突发传染病的水平和能力。

三、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

目前,我国重大疫情防控机制还不健全,应急联动、部门协作、信息共享机制不够。群防群控“最后一公里”落实不到位。传染病救治能力不足。

(一)提高重大疫情应急响应能力。一是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专业融合、信息共享的应急指挥机制,健全跨领域、跨部门的联防联控机制。二是完善群防群控机制,全面建立社区“卫生员”制度,恢复和强化厂医、校医职能,解决群防群控“最后一公里”。三是启动重大疫情情景构建工作,通过“情景”引领和整合,使应急管理中的规划、预案和演练三项工作在目标和方向上能够保持协调一致,使预案所涉及的部门以及不同部门、不同功能和不同层次的预案之间有效衔接联动。

(二)加强“四位一体”医疗救治体系建设。一是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线救治作用。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见和多发传染病的发现及处置能力。二是强化传染病专科医院常规诊疗作用。着力提升传染病的发现、诊断和定点隔离集中救治能力。三是强化综合医院重点救治作用。着力提升传染病危重症多学科救治能力。四是强化区域医疗中心技术辐射作用。依托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构建高水平远程医疗协作平台,着力提升区域传染病医疗救治水平。

(三)积极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监测分析。利用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大数据动态监测分析平台进行传染病监测,推动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依托大数据平台实行传染病监测实时网络直报,按条件分阶段逐步将全国所有基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纳入大数据监测分析平台,实现全国统一、信息共享、责任明确的传染病大数据网络监测。

四、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我国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尚不健全,医疗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与其他应急物资储备不在同一体系。医疗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还存在数量不足、品种不全、机制滞后、信息化程度不高等短板。

(一)制定《国家物资储备法》。我国粮食、肉、糖等重要生活物资的国家储备和调用,存在立法分散、位阶偏低问题。应加快制定《国家物资储备法》,将粮、棉、糖、肉、食用油、石油、医疗卫生防护用品、重要大宗药品等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的重要物资储备、调用,以法定形式予以规范。

(二)依托国家战略物资储备系统,着力提升实物储备能力和优化有效产能储备布局。国家战略物资储备系统的通用物资储备仓库和特种物资储备仓库网络布局合理、覆盖广泛、种类齐全、调运快捷,可有效实现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应充分发挥该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职能,建立布局合理、种类齐全、分级管理的“中央―省―市―县”四级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网络,提升实物储备能力。

(三)动员各方力量参与建立快速高效安全的国家应急物资配送体系。加强政府上下级之间、各区域政府之间、政府部门之间的统一与协调机制。对一些非急迫的应急物资,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生产商、供货商、物流企业代为存储、管理、运输,保持规模适度的商业储备。

五、做好心理疏导和舆论引导

在与疫情的斗争中,中华民族团结奋斗的精神得到了充分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得到了充分体现。但突如其来的疫情,也给人民的生活和心理带来巨大影响。因此,要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广泛普及科学防护知识,生动讲述防疫抗战一线的感人事迹,凝聚众志成城的强大力量。

(一)及时做好心理援助工作。一是尽快制定心理援助方案和具体实施细则。在疫后初期(3个月内)尽快开展情绪稳定性支持。在疫后中后期(3-12个月)开展系统性心理辅导,落实区域性危机压力评估等工作。二是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心理救援服务体系。利用“互联网+”等技术提供线上信息援助服务,依托社区、群团和社会组织开展面对面线下援助服务。三是对目标人群进行分析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开展分层分级援助。对重点人群进行优先、单独的持续性心理辅导,对一般性群体提供普遍性线上援助。四是编制疫后心理援助服务指南等相关读物,制定危机压力评估和心理辅导的流程规范、技术标准、操作指引和常见问题解答等。

(二)在全社会弘扬“抗疫”精神。集中完整地保留全国各地各方面资料,真实记录中国人民抗击疫情的全过程,展现抗疫一线医护人员的家国情怀、全国各地与湖北人民共同抗疫的感人事迹,总结我国防控疫情的经验教训和启示,使后人回顾这段历史,能够感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中华民族众志成城、勇于奉献、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从大疫中见大义、见真情。同时,通过讲述中国抗疫故事,向世界展示中国力量、中国精神、中国效率,展现我国的负责任大国形象。

(三)引导全民培养健康公共卫生习惯。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工作,教育引导公众养成不随地吐痰、勤洗手、戴口罩、依次排队、保持间距等健康卫生习惯,开展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禁食野生动物等文明餐桌行动。大力宣传公共卫生、公共应急等科普知识,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提高个人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应对处置能力。充分发挥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将流行病学基本知识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带动和影响更多的党员干部和基层群众。总结推广各地在本次防疫科普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灵活多样、接地气的方式大力做好宣传,提升国民卫生素养。

关于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一、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应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防控成效,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加大政策调节力度,充分释放我国发展的巨大潜力和强大动能,把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凝心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分析疫情对我国经济发展影响,掌握疫情对消费、旅游、餐饮、运输以及投资和国际贸易等领域的冲击和对个人经济行为的影响。在此基础上,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策略,优先支持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在企业复工复产、重大项目开工等方面优先使用贫困劳动力。支持扶贫产业恢复生产,搭建平台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题,做好春耕备耕工作。加大对因疫致贫返贫人口的帮扶,及时落实好兜底保障等帮扶措施。

(二)攻坚克难完成经济发展目标任务。挖掘新的经济增长点,鼓励企业充分发现疫情防控中出现的新技术、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在大健康产业、在线学习、网络办公、病毒检测、辅助诊断、基因分析及数据预测等方面寻找市场机会,扩大资本流动,打破要素垄断,加速互联网行业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建设智慧社区商业,发挥社区商业在经济、社会管理、居家养老等方面的功能,化危为机推动产业变革和新兴产业发展。

(三)制定各行各业支持激励性政策。以存量产能和短平快技术改造为主,提高产品产量质量、增加新产品、增加销售、增加进出口。增发应对疫情的特别国债,用于阻击疫情和保增长的各类特别支出。对外贸企业为生产服务企业实际需要而增加的货物进出口,给予政策上的支持激励。

二、推动精准复工复产和就业工作

要根据疫情变化,畅通生产要素流通,打通地区间交通运输,积极协调用工问题,鼓励线上线下融合,帮助行业和企业恢复运营。

(一)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和重要产业复工复产,建立重点项目物流保障体系,编制重点保障企业目录。尽快恢复工业物流,采取指定运输企业、指定通行路径的方式开放货运,对运输企业实行专项补贴,确保产业链的完整和正常运转。

(二)非重点疫情地区结合实际出台人员隔离规定,确保连续性生产企业不被强制停工和减产,综合实施奖励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疫情期间和疫后恢复期增开绿色通道,适当减免部分高速路收费,让各类生活生产物资和物流更加顺畅。

(三)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荒”等问题开展评估,强化复工达产的产业链协同性,确保重点领域上下游企业同时复产。减免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行业一定时期的基本电费,可在一定时期内暂停执行部分企业阶梯水价、阶梯电价政策。通过临时性调整工资,或“部分支付、延期补足”等方式,鼓励企业不裁员,和员工共渡难关。对于有条件的企业,提倡远程工作模式。

(四)努力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总结推广鼓励外贸企业办理出口信用保险的经验,帮助企业更好应对出口风险。加强海外市场风险评估,及时向外贸企业发布提示信息,以便外贸企业选投适合险种。降低外贸企业办理出口信用保险费率和资信调查相关费用,提高出口信用保险补贴,加快信保理赔进度。

(五)支持协助好农民复工务工。对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情况进行摸底,有针对性地指导外出就业。从交通运输、隔离监测、岗前培训、上岗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细化落实,分层分类分批次操作,减少聚集、减少交叉,减少不必要的重复隔离措施。对暂时无法就业的人员开展职业培训。

三、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

广大中小微企业在疫情冲击下,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被打乱,经营面临很多困难,应予以更多关注和支持。

(一)扩大税收优惠支持力度。扩大税收优惠范围,在防疫期间对现代服务业应纳的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费和教育费附加减征,对于集中式公寓,参照酒店征收增值税。提供减税或延迟征税,帮助外贸企业度过因停工导致的困难时期。鼓励对医院直接现金捐赠,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减免由政府“统购统调统销”防疫物资所产生的增值税、所得税。指导有关企业利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全力投入疫苗、药品、设备研发生产。允许口罩生产企业合理提高口罩出厂价格,平抑生产成本。

(二)减轻企业资金压力。严守合同法,紧抓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对受影响较大的租赁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只付按揭利息、暂不付本金,由租赁企业核算成本后将优惠给予租户,缓解作为承租方的民营企业的租金压力。加大力度稳企业保就业。抓好社保费延期征收等政策的落实,并向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倾斜,用好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进一步释放失业保险政策“红利”,灵活运用失业保险金机制,提前为企业“减压”。针对创办不满三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中小企业,成立专项援助基金,统一向社会采购专业服务,帮助企业防范化解经营风险,提升企业发展质量。

(三)有针对性推出金融产品。做好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特别是在商业性融资担保和政策性融资担保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帮助。为小微企业提供抗疫贷款快速通道,审批时间及程序必须简单、快捷。推出更多有利于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的产品,调低企业贷款利率和贷款费用,减免贷款企业一定时期的贷款利息。对已有贷款的中小微民营企业,采取调整还款计划、延期或展期贷款等措施,帮助其渡过难关。

(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协调各方资源,帮助民营企业宣传展示企业形象、提升品牌影响力。鼓励受疫情影响较轻的大企业与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中小微企业互利合作。积极表彰和大力宣传在抗疫战中表现优异的民营企业家,增强企业家信心。

(五)加大对企业破产保护救助。商业银行应启动应急预案,对困境企业的金融债权尽早介入、尽早协商,在企业资不抵债和停止支付债务前与困境企业协商债务清理方案。对困境企业加强提早申请破产保护、相关追债诉讼、保全企业资产、稳定就业等工作。

四、抓好春季农业生产

农业生产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当前是春耕备耕关键时期,应在安全有效抗御疫情的同时,不误农时,确保疫情防控和丰产丰收两不误。

(一)有序组织农业生产。疫情造成部分地区农民工推迟进城务工、劳动力闲置,应动员顿滞乡间的农民工抓住契机就近参加春耕生产。对规模较大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和龙头企业做好指导,错时采收、分散人流、轮流用工。对用工紧张地区,充分发挥农机作用,组织开展代耕代种代管服务。

(二)实现农产品供需网上对接模式。依托各地现有“互联网+”农业平台,创新农产品网上交易,对农产品供给、促销作专门设计。优化关键农资、特殊时期的物流运输调配,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和获取供需信息。鼓励农资企业和经销商开展“点对点”生产、配送,全力对春耕生产资料进行物流保障。

(三)强化畜牧业疫病防控和风险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加强鲜活农产品市场管理和防疫防控。充分运用多重保险工具分散养殖业风险,形成良性预期。针对性解决饲料供应问题,利用好国家和地方出台的各项财税金融政策,帮助中小养殖户渡过难关。

(四)立足疫情防控,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速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动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向农村聚居点延伸覆盖,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科学构建农村公共卫生应急、预警、响应机制。出台针对疫情的农业保险理赔指导意见,鼓励支持保险机构本着最大限度补偿被保险人损失原则,更好开展农业损失理赔工作,以助力稳定农业生产。

(五)多措并举增加农民收入。对因疫遭受重大损失的种养殖户、乡村旅游从业者给予贷款延期偿还、无息或低息贷款、财政补贴等帮扶,对因疫情导致的特困行业和人群免除其部分债务,对特种养殖户实施补偿政策。完善扶贫资金分配机制,向受疫情影响大的领域和人员倾斜。

五、充分释放发展潜力和动能

用好用活国内现有产能,实施支持激励政策,充分调动亿万人民群众和广大微观生产服务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一)科学确定经济发展目标。合理规划“十四五”期间的经济增长率、收入分配、医疗和公共卫生发展目标,划出保就业、高质量发展、风险有效防控三个维度的底线,明确“跳一跳”有可能摸到、通过改革开放创新释放动能有可能实现的高线,形成良好发展预期。尽快形成全国及各省的税收收入预测,调整2020年一季度以及全年税收预期值。

(二)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大核心技术研发和核心零部件生产,在全球产业链调整重塑中增强我国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支持医药企业、私募股权投资资本去并购、投资、控股研发能力强、拥有中国市场急需药品和物资生产许可的境外医药企业。充分发挥自贸区功能,引进境外研发能力强的医药机构、医药企业来自贸区投资办厂。大力发展传感器、防护用品等产业。

(三)深化疫情防控国际和地区合作。发挥我负责任大国作用,加强防控物资互助,推动防控物资“走出去”,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向有关国家和地区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加强风险研判,完善支持外贸企业的政策和措施体系,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同时,改进和加强疫情防控对外宣介,积极开展对外合作,增强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

来源: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