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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枝繁叶茂 ——全国政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重点提案督办调研综述
发表时间:2017-08-21

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一个社会评价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

7月9日至14日,由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干以胜带队,提案委员会部分委员,提案者代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国务院法制办等提案承办单位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调研组,就“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一题,在新疆、陕西两省区进行了重点提案督办调研。

调研组走访了新疆伊斯兰教经院、社区便民警务站,参观了陕甘边照金革命纪念馆、薛家寨革命旧址,考察梁家河新农村建设试点等地,了解了两省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与两省有关部门就如何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法相济,促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进程,如何更好地传承与保护红色文化资源,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进行了座谈交流,并就相关具体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以德治融入法治

“价值观支配着人们的行为,价值观的底线决定着人们行为的底线。”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陈道明在其《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制类电视节目的提案》中提出,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添砖加瓦。弘扬主流价值观,提升道德层水准,需将法治精神浸润其中,引导民众崇尚法治、信仰法治。

黄作兴常委在其提案《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着力解决制度机制建设的提案》中提出,引导大家把核心价值观作为言行准则,应有明确的规范,特别是重视正面典型宣扬和反面典型警示工作,营造自觉实行的浓厚氛围,树立正风正气。袁伟霞、周文彰等委员也提出了推动核心价值观入宪、入法,德法相济,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枝繁叶茂的意见建议。

今年两会后,“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被确定为全国政协重点提案题目,由提案委员会通过调研进行督办。

由提案委员会编辑的调研手册中,收集多位政协委员有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的提案,在多份提案中都提到:作为道德层面的核心价值观,是不可逾越的底线。而保障底线不被突破,使核心价值观能够在实践中真正起到引领人们行为的作用的,就是用法律法规形式将底线确定下来。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仅是一句24个字的口号,它是我们的道德规范,更是行为准则。作为约束日常行为的道德规范,我们更需要常态化、制度化,更应在制度建设上体现其核心价值观的精神。“道德践行离不开法律约束,法治建设也有赖于道德支持。”调研组组长干以胜表示。

“一个社会有它的核心价值观,法律必须保护这种核心价值观得到张扬。我们的法律通过规范具体的行为,从事这样的建设,才能将精神文明建设落到实处。”参加督办调研的提案人之一、全国政协委员王长江说。

“将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是道德引领建设的支撑和保障。毕竟核心价值观是道德文化教育的范畴,还应从重视道德建设开始抓起,特别是要重视诚信建设中的契约精神。”洪天慧委员是全国妇联原副主席,她的观点既有学术代表性,又有其界别背景。她说,提升道德水准的重中之重,是重视对契约精神和法制精神的培育。“当人们对法律充满敬畏之心时,自然会提升道德水准。”

■让道德滋养法治

两只遒劲有力的手掌,中间托着一个稚嫩的娃娃。这是调研组在新疆乌鲁木齐中级法院的宣教展示区看到的一个作品。在展示区,“关爱”、“廉洁”、“执法如山”等近百个雕塑、工艺、书法作品,巧妙融法治精神。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说,法院还引进“合适未成年人”参加庭审,并以圆桌审判的方式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案件。体现了法院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为失足少年走上新生之路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护。

在24个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法治”二字分量深厚。

“让法治精神成为一种信念,需要有对法治所蕴含的价值观高度认同的心理机制。”在干以胜看来,一个人的道德觉悟提升了,就会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社会的道德水准提升了,法治建设才会有坚实的基础。

“用道德滋养法治,以法治建设推动核心价值观枝繁叶茂。”胡凌云委员认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必须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为法治创造良好人文环境。

陕西省近年来积极探索加强道德文化领域相关立法,深入实施“居民公约再造”行动,开展“三官一律”(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进社区和村庄活动,以修订完善乡规民约为切入点,注重家风家训建设,引领社区基层文明自治。

此外,陕西省还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突破口,加大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曝光、威慑和惩戒力度,在全社会倡导诚信之风,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

“任何立法都有价值判断和价值观导向作用,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则应当是我国立法的灵魂所在,并应充分体现在法律法规中,对法治建设起统领作用。”干以胜说。

调研组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大部分在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中得到了体现,但也有一些具体法律法规反映不清晰,以致有时在执行中,特别是在自由裁量权较大的情况下,与核心价值观的取向不完全一致。

调研组建议,应当明确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立法的指导思想,并按照指导思想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系统梳理,让法律法规为社会建立起“跳起来,够得着”的要求和导向,为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弘扬提供支持。

■底线需要法治的支撑

法治是社会文明的基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司法就是最后一道防线。唯有充分用好法律这道“硬规矩”,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有效转化为人们的实际行动。

调研组在乌鲁木齐和西安与有关部门座谈时,邀请了当地的司法部门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陕西省宣传部向调研组反映:各地在推动过程中经常遇到没有上位法指导的尴尬境地。

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安征宇在座谈会上向调研组介绍,在地方立法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难题和困难,比如说在一些个人信用制度设计和失信行为分级分类,以及联合惩戒制度设计等方面,都需要强有力的上位法的依据。

“个人信用制度体系建设方面,如果我们在地方立法时,没有上位法的支撑,很多涉及减损个人权利、增设个人义务这些条款的时候,一般都很难通过。”延安市文明办负责人告诉调研组。

“法与德是行为规范,规范的背后是理念。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就在于以思想引领规范,以规范传导理念。”延安市检察院负责人也表示,但要让每一次公平正义有所体现,让公民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有时也仅仅是个非常美好的愿景。”

该负责人表示,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治融合涉及国家层面立法。“而现存的一个怪状是,很多法律严重滞后,思想引领在前面走,法律、制度在后面跑。”

“在地方立法的过程中有时候各行业部门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细化,但是对地方而言可能有一定的难度,需要国家层面来进行统一的规范和认定。”安征宇向调研组呼吁,应从国家层面的加快推进上位法出台,尽快为各地立法提供指导。

“中央需要在上位法方面做出一些顶层设计。”王长江委员表示。此前,他也曾建议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和审议机构,研究细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绩效”的评估体系,供相关机构和部门对公职人员进行评价时采用。

“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是一个需要各个部门共同推进、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系统工程,涵盖了社会事务和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没有局外之人没有例外之事。”刘川生委员在座谈会上表示,各地各部门应明确职责,强化协调配合。

“还需要道德、法治、规约齐头并进。”王长江委员说,在一个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国家,法治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必要手段,而法治的前提是有法可依。

不过,王长江也坦陈,推动一种正确的价值观深入人心并升华为日常行为准则的工作,并非一朝一夕可完成之事。“缺少上位法或者说是指导性的顶层设计,也不能简单地理解是上级工作范畴。要把推进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作为一个系统看待,要素之间如何连接、协同,也属于上位法指导、顶层设计范畴。”

走访中,调研组欣喜地看到,新疆、陕西两省区从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到制定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全民行动、人人参与的局面不断形成。

调研组成员一致认为,随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不断转化为法律的精神、宗旨、原则,法律更好地体现国家的价值目标、社会的价值取向、公民的价值准则,推动社会主义道德的养成和践行。

“道德底线的支撑就是法律约束。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建设中,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树立起的鲜明道德导向。”刘川生说。

■融入法治需要“接地气”

坚持把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强化执法普法意识,加强法治文化和道德涵养,是调研组在陕西了解到法治宣传的一项经验。

据介绍,陕西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及时对重大案件有关情况进行公开回应。同时,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在各地开展得有声有色,助推群众的文明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

此外,陕西省公、检、司部门依托信息技术手段,不断创新载体和方式,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强音,在全国司法也别具特色。

不过,让全社会短时间内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并非易事。

在弘扬核心价值观方面,如何让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和宣传手段接地气,进而起到深入人心、潜移默化的作用,调研组成员也在走访过程中提出自己的看法。

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驻会副主任田杰认为,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要与红色资源相结合。“以延安为例,比起其他地区,有诸多丰厚的红色文化教育资源,很多年轻人来到这里亲身体会一下,对其道德情操培育绝对有震撼效果。”

田杰说,他一路走访一路思考,沿途看到的都是具有延安精神的红色文化资源,这也是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要素,但地方政府并没有重视其宣教作用。

田杰建议深入挖掘红色文化资源的精神内涵,通过打造系列红色文化品牌,在潜移默化中传播红色文化,弘扬革命精神,保存红色文化。“通过发掘人物、故事、挖掘思想,打造内容丰富的优秀的宣教产品,让前来参访的人们接受熏陶,入脑、入耳、入心。”

刘川生则关注优秀文化的在校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她认为,学校教育对人生价值观影响伴随终身,具有厚重的历史内涵和极具生命力的红色文化,已作为一种文化血脉植根于人民大众的情感深处和认知世界。她建议,应继续挖掘红色文化中的优秀基因,大力推动与核心价值观一致的优秀文化、传统文化,进条文、进基层、进阵地,最终深入每个学生的头脑。

不仅仅是宣传工作,司法工作者在日常工作中更要接地气。

据介绍,陕西省政法委每年都在全省109个县区组织公、检、法、司满意度排名榜。通过民意调研,倒逼司法工作者尽职尽责和执法为民的意识常态化。

“我们最终要让百姓知道,只有百姓满意了,我们的工作才算是做好了。”中共延安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柯昌万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涵,不仅体现在立法过程中,也要体现在法律法规的执行和实施中。

“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上要创新,在服务工作上方式方法也要创新。”干以胜说,未来法治建设工作任重道远。“尤其是面对年轻人,他们关系到中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加强对年轻人的教育,我们需要在工作方式方法实时创新,适应新时期的新要求。”

来自:中国政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