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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协提案选登:关于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多措并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建议
发表时间:2019-07-03

※背景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强调:“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总书记要求,北京、上海这类国际性大都市应该向国际先进水平看齐,率先建立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为全国做出表率。

※问题及分析※

自2000年成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以来,上海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水平不断提高,促进了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但是还存在需要完善的方面。为了进一步推动上海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建议如下:

※建议※

1、政府推动、城乡统筹,合力推进垃圾分类减量

优化垃圾分类的名称和先后次序。上海生活垃圾分类目前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对普通市民来说,较难判断和操作。国家的指导分类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北京、天津等不同城市的分类标准,次序不同、名称也有差别。建议将“湿垃圾”更名为“餐厨垃圾”“干垃圾”更名为“其他垃圾”。建议新的分类名称和次序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

加强立法和执法。加快立法进程,加大对单位、个人违反垃圾分类制度的处罚力度。探索建立“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事业单位)”,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

给予垃圾清运车特种车辆许可。将生活垃圾清运车辆纳入“特种车辆”管理,悬挂“特种车辆”标识,不受地域和时间限制,确保全天候畅行。

加强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建设。做好规划先行、合理布局,加强“小型压缩站、垃圾分拣站、运输车辆停放场地、固体废弃物处置设施”的扩容和建设。

2、全民参与、循序渐进,营造自觉分类舆论氛围

坚决贯彻机关企事业单位率先实现垃圾分类的要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做好垃圾分类的示范,党员领导干部发挥引领作用;教育部门应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学校和幼儿园的教育内容,组织开展相关教育和实践活动。

分两步实施“湿垃圾”的分类收集“破袋”工作。在居民分类投入收集箱,而后环卫工人在分拣站破袋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居民在投入收集箱时的垃圾破袋,以提高市民的配合度。

推行垃圾分类计分管理。参照“驾驶证计分制度”进行单位法人、职工、市民“垃圾分类计分管理”,对计分超过限额的,予以经济处罚、对其进行教育培训和考核。

加强融媒体的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短视频等“融媒体力量”,宣传“垃圾分类”的先进模范、曝光“不严格分类”的错误行为,进一步营造垃圾分类的舆论氛围。

3、市场运作、系统推进,探索智能化推进方式

推广运用智能技防措施。鼓励新技术、新手段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完善“平安上海”高清摄像头系统,结合人脸识别技术,对偷倒垃圾或未按要求分类的行为进行识别、取证,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曝光。

配置小型粉碎机推动垃圾减量工作。设立专项补贴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场所安装“湿垃圾”粉碎机。在农贸市场、酒店饭馆等配置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在居住小区,设立餐厨垃圾小型粉碎机和密闭收集桶;鼓励精装修房和新建居住小区,配置厨房垃圾小型粉碎机,逐步实现居民“湿垃圾”就地处置和“零”产生。

推广“四色垃圾袋”。在目前分类标准下,按照“红色、蓝色、棕色、黑色”标注“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收集容器,与商超合作,推广四色垃圾袋,逐步实现专袋专用。

建立垃圾处置收费制度。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参照污水处置收费制度,对个人(居民)处置生活垃圾实行计量收费、分类计价。限额之内的免于收费,超过限额的予以征收垃圾处置费,推动垃圾源头减量工作。

购买第三方服务设立“流动垃圾箱”。在没有条件设立垃圾箱的小区,提供流动式的分类垃圾收集服务。开通小型环保电动车,配置四种垃圾收集容器,提供定时上门服务。通过购买服务,提供分类垃圾桶的保洁和维护,提升市容环境整洁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