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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第0526号
发表时间:2017-09-12

题目:关于推进“双创”切实成为经济“新引擎”的提案

第一提案人:民盟中央

承办单位:发展改革委

提案形式:党派提案

内容: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大决策出台后,国家各部委和地方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推动“双创”活动的开展,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了空前活跃的创新创业氛围,增加了就业并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在总结成绩的同时,应当注意到,目前的“双创”活动主要集中于互联网服务、休闲娱乐、IT硬件等领域,产业规模偏小,领域细分不够,在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高精尖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上缺少创新亮点和关注度,距离“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成为经济“新引擎”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为此,建议:

一、“双创”应与实体经济紧密结合。双创活动应在缓解就业压力的同时,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在创新方向选择上应鼓励契合国家战略,围绕“中国制造2025”和“两化融合”、“一带一路”等战略布局,与实体经济充分结合,聚焦工业制造等基础领域以及战略性基础产业,如航天、智能制造、机器人等领域,不断提升和拓展产业链,从根本上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落实。同时,应鼓励各类企业,尤其是鼓励大企业在企业内部开展“双创”活动,并向企业外部有序开放,以带动企业之外全社会的创新创业。

二、“双创”应促进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的形成。应加大对以新技术为基础的创业活动的支持力度,聚焦大数据、移动互联网、高端智能装备、智能硬件、智能机器人、生物与健康等重点领域,打造新技术的策源地,支持“从0到1”的创新创业活动。同时,也要关注建立在原有技术的提升和二次开发基础上的创新创业活动,通过政策引导,滋生一批技术含量高的新企业,形成新产业和新业态。

三、“双创”应得到国家创新资源的支持。创新创业活动初期风险高、收益低,需要政府统合国家创新资源,有选择地对创新创业者开放。应充分发挥“央企”、“央院”、大型创新基础设施等的资源优势,与创新创业者的实际需求相结合,尽快推动国家创新资源向创新创业者开放,降低创新创业成本。

四、加大对创业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出台办公场所租金、税收减免及其它经营成本的优惠政策,鼓励一批商业机构为创业企业提供综合而专业的服务,支持企业进行创业服务业的构建和拓展,引导创业服务业帮助创业企业摆脱“势单力薄”、“单打独斗”的状态。

五、进一步深入调研并持续跟踪“双创”活动的开展。首先,可选取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进行调研,界定“双创”企业的范围,统计各关键经济指标中“双创”企业对中关村的贡献;对“双创”企业的行业和产品构成,以及与实体经济结合的程度进行调研。第二,调研若干利用“双创”成功转型的大企业,以获得实体经济企业与“双创”结合的经验和实感。第三,调研若干拥有核心技术的“双创”企业,及时分析问题,总结经验,适时推广,以标杆企业引领“双创”的深入开展。

六、在中关村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创新创业作为发展新动力的试点示范。首先,做好园区推动“双创”活动的科学规划,促进“双创”与园区内其它要素和活动的衔接,服务于园区的总体发展定位。其次,加强对园区内创新创业活动的服务意识,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第三,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整合园区内国家创新资源,对创新创业者有序开放。第四,培养标杆企业,发挥创新创业领军企业的引领作用。

来源:中国政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