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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第0504号
发表时间:2017-09-12

题目:关于重视和加强高级技能人才培养推动我国制造业加速转型升级的提案

第一提案人:民建中央

承办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教育部(会),财政部(会)

提案形式:党派提案

内容:

我国制造业总量和规模已位居世界第一,但创新能力不强、知名自主品牌少、产品附加值低、企业竞争力弱、利润微薄等问题突出,迫切需要加速转型升级。目前,我国创新氛围尚未真正形成,人才作用还无法得到充分发挥,影响制造业转型升级。李克强总理一直强调人才为本和创新驱动的意义,指出“‘集众智者成大事’,要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亿万人层出不穷的新鲜点子,激发市场活力,真正推进中国制造的智能转型。”因此,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实现《中国制造2025》,着力点在于创新驱动,核心是人才为本。

长期以来,我国比较重视科技人才的作用,而忽视了大批高素质一线职工与高技能人才的作用。实际上高技能人才也是创新驱动的重要力量。德国等制造业强国就非常注重发挥富有活力和高水准的技术工人的作用。目前,我国高技能人才队伍比较薄弱,存在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素质不高、缺乏专业技能培训、人才流失严重、后备乏力等问题。造成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有:

一是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没有真正形成。受“重学历,轻技能”片面人才观的影响,社会上许多人认为技术工人只是体力劳动者,对职业技校、职业技工存在歧视,严重挫伤了人们学习技能的积极性。钻研技能、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更是缺失。

二是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存在缺陷。职业教育发展较缓慢,高等职业教育不仅招生规模小,而且生源质量差,影响了技能人才质量的提高。由于工学矛盾、担心职工学成跳槽、多数企业缺乏自主培训能力等原因,企业普遍缺乏自主培训的动力,对技能培训投入严重不足。大多数社会培训机构师资力量不足,缺乏实训基地,培训层次低,无法满足技能培训需要。

三是对高技能人才的政策支持不到位。人才培养工作存在多头管理、部门职责不清等问题,培训、鉴定和颁证部门分离,造成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混乱,重复培训、重复鉴定现象屡见不鲜,降低了高技能人才培养效率。同时,对高技能人才公共资源建设,包括培训、激励、鉴定及竞赛等方面的投入严重不足,无法满足产业升级技工培养的需要。

为此,建议:

1.努力营造全社会学习技能、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一是营造全社会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大力宣传,让更多的镜头对准有突出贡献的、创新创造的技能人才,让“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风尚植入人心;二是消除一系列歧视职业教育、歧视技能人才的管理制度和评价体系,提倡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三是为高技能人才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要把培养和使用好高技能人才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政府的目标管理中,通过建立职工高技能人才库等方式,把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使用纳入人才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之中。

2.构建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一是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紧跟产业发展步伐,合理调整专业结构,坚持与技术进步对接,加强高水平实训基地建设。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改进教学方式和培养模式,努力提升职业院校的办学质量。坚持与企业岗位对接,实施订单式人才培养,在学生、企业、社会之间搭建一座培养、就业、复合、创新的“立交桥”,为中国制造提供一大批高技能的实用型人才。二是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用人才升级助推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大培训力度,通过企业内训、校企联合办学、委托培训等多种途径,完善技能人才培养机制,激励更多职工岗位成才。建立职工创新工作室,由获得创新成果的高技能人才领衔,带领技术人手、能工巧匠组成创新团队,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发明创造等活动,引领广大职工掀起技能热、创新潮。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鼓励高技能培训项目研发,特别是加大新职业、新工种、新课题等培训项目研发,发挥重点项目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引领作用。三是鼓励社会培训机构、企业、行业协会合作办学,建立职教大联盟,统筹推进技术协作、技术比武、职业技能鉴定等活动,加快行业紧缺专业急需技能型人才的培养。

3.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政策支持。一是把加强职业技能教育和培训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利用市场化手段,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建立跨行业、高水平、面向社会开放的公共实训基地,提高现有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二是政府下放职业资格审批权限,把工作职责转移到职业标准制定过程的指导监督上,逐步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社会化。三是加大财政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资金投入,构建多渠道资金投入保障体系。对校企联合办学,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以及技能人才自主提升技能水平的给予补贴。通过加大职工技能培训的政策支持和投入,鼓励和推动企业开展员工培训。

4.健全高技能人才的激励保障机制。一是加快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完善高技能人才选拔制度。二是建立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和表彰激励机制,激发高技能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予以奖励。三是健全完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充分考虑技能劳动者的业绩贡献,在制定薪酬时向高技能人才倾斜。进一步提升高技能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增强企业技术工种的吸引力、向心力,为技术工人成长拓展空间。四是完善高技能人才合理流动和社会保障机制,提高高技能人才配置和保障水平。鼓励企业采取高薪聘用、股权激励、兼职兼薪、特聘顾问等方式,引进高技能产业领军人才,激发技能人才推动技术创新、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生产效率的积极性和创造活力。

来源:中国政协网